1. 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;
2. 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.2m;
3.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;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.4m;
4.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(移动脚手架)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/2水平支承跨度和3m;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(移动脚手架)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/4水平支承跨度;
5. 升降和使用工况下,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.0m和2/5架体高度。
6.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。
政策法规